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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4-14

  4月14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和2017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

  会议指出,《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我国首个国土开发与保护的战略性、综合性、基础性规划,对涉及国土开发、保护、整治的各类活动具有指导和管控作用,必须持续强化对《纲要》的宣传解读,使各级政府、社会公众充分认识规划的深远意义,为规划重点任务的实施分解、编制省级国土规划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

  会议提出,全面开展省级国土规划编制。各地要结合《纲要》提出的关键指标、空间格局、重大任务等予以细化落实,明确责任分工,推动《纲要》顺利实施,实现规划预期目标;同时,探索“部—省”联合编制模式,按照全面推进和重点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开展全国31个省(区、市)国土规划编制,并选择部分省(市),探索“部—省”联合编制模式;研究制定省级国土规划编制技术要点,明确规划定位、基期与期限、编制原则、工作程序、成果体系、审批形式等;探索开展区域国土规划编制工作,选择长三角、成渝等重点区域,开展区域国土规划编制。

  会议明确,建立国土规划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明确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思路,数据建设标准、运行机制等,指导地方同步开展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同时,开展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国家土地调查数据库、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整合现有空间管控信息管理平台,协调各有关部门,搭建基础数据、目标指标、空间坐标、技术规范统一衔接共享的国土规划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会议强调,明确规划任务分工。由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纲要》实施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目标指标顺利完成;建立规划实施部门沟通协商机制,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将《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重点督察事项,今年下半年对各省贯彻落实《纲要》情况进行督察。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17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600万亩。(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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