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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东坪镇柏杨路东侧移民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3-11-18

    根据王甫等33人的申请,我局受理了坐落于安化县东坪镇柏杨路东侧移民楼宗地的确权申请。该宗地面积660平方米。根据安化县人民政府安府阅[2007]6号会议纪要,该宗地原土地使用者为袁子国、罗湘南、吴东升、原安化县招待所。同时纪要明确该宗地周边的土地使用者廖汉周、王满娣、佘吉生、佘桂元、李信义、廖蚌珠、谢仲其等7人因修建柏杨路原土地被征收后进行土地置换安排至该宗地。

    廖汉周、王满娣、佘吉生、佘桂元、李信义、舒时连(谢仲其之妻),原来使用的土地均已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廖汉周安国用(97)字第970097号、王满娣安国用(97)字第970090号、佘吉生安国用(97)字第970100号、佘桂元安国用(97)字第970101号、李信义安国用(97)字第970094号、舒时连安国用(97)字第970095号],因保管不善遗失,并在2013年6月19日的《益阳日报》刊登了遗失声明,声明了作废。袁子国已去世并以其妻胡润秋发放了安国用(2002)字第39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罗湘南、吴东升、廖蚌珠等3人使用的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证。

    因原产权人大部分年岁已高,且有的已去世,现根据原产权人及其相关的继承人或受赠人的申请,确认该宗地的土地使用者为胡润秋的子女—袁巍巍、胡丽莎,廖汉周的后人—廖益、谌爱莲、陶玮、刘升,谢仲其的后人-谢春祥,佘桂元的儿子-佘泳松、佘劲松,罗湘南的兄妹及后人-罗伯春、罗桃红、罗晓红、谌伦武、谌伦泰、谌伦滨,佘吉生的儿子-佘岁华、佘旭华、佘爱华、佘德华,李信义的后人-谌荷花、李钢、李国,廖蚌珠的儿孙-王端、王珊、王武、王甫、张婷,吴东升的儿子与侄子-吴立波、吴瑛、吴玮,王满娣的子女-刘菊红、刘楚菊、刘君等33人。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0天(2013年11月18日至2013年11月27日)。公示期满,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土地进行配置。如有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出具书面申请,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概不受理。(本公示可登陆mobile365sb网站http://www.nbbingcheng.com./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mobile365sb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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