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公告
安土登告字(2013)第56号
根据谌新民的申请,我局受理了座落于安化县东坪镇萸江路月形巷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登记申请。经审查,我局拟准予登记。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和《湖南省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安国用(99)字第264号,谌新民在2013年11月8日的《湖南日报》刊登证件作废
2、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划拨
3、权利面积:201.4平方米
4、土地座落:安化县东坪镇萸江路月形巷
5、土地权利人:谌新民(432326196406090018)
6、公告期限30天(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2月5日)。
公告期满,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土地进行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发登记。如有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出具书面申请,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概不受理。(本公告可登陆mobile365sb网站http://www.nbbingcheng.com./ 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