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公告安土登告字(2016)第22号
根据安化县大福镇人民政府的申请,我局受理了其座落于安化县大福镇友谊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申请。经审查,我局拟准予登记。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和《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
3、权利面积:930平方米
5、土地座落:安化县大福镇友谊村
6、土地权利人:安化县人民政府(00649476-9)
7、公告期限30天(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6月8日)。
公告期满,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土地进行登记。如有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出具书面申请,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概不受理。(本公告可登陆mobile365sb网站http://www.nbbingcheng.com./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