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公告
安土登告字(2013)第13号
根据蒋述生的申请,我局受理了其座落于安化县东坪镇解放路2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登记申请。经审查,我局拟准予补发登记。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和《湖南省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安国用(2005)字第433号
2、遗失声明报刊: 2012年8月31日的益阳日报
3、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出让
4、权利面积:28.75平方米
5、土地座落:安化县东坪镇解放路23号
6、土地权利人:蒋述生(432326194904240016)
7、公告期限30天(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8月24日)。
公告期满,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土地进行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发登记。如有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出具书面申请,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概不受理。(本公告可登陆mobile365sb网站www.ahgt.gov.cn 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