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土登告字(2013)第8号
根据刘宗凡的申请,我局受理了座落于安化县东坪镇黄合居委迎春路02-04-34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发登记申请。经审查,我局拟准予登记。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和《湖南省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安国用(97)字第970443号,刘宗凡在2009年10月16日的益阳日报刊登遗失声明
2、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划拨
3、权利面积:277.0平方米
4、土地座落:安化县东坪镇黄合居委迎春路
5、土地权利人:刘宗凡(43232619420714001X)
6、公告期限30天(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5月24日)。
公告期满,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土地进行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发登记。如有对上述事项持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出具书面申请,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概不受理。(本公告可登陆mobile365sb网站
www.ahgt.gov.cn 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2013年4月24日